6月28日,杭州互联网法院推出国内首个电子证据平台,因其创新性、专业性和便捷性而备受关注。在过去的三个月里,它已经存放了350多万份证书,包括公证和鉴定证据、第三方平台证据、保全和勘验证据、官方文件和有效的判决证据。 安村作为全国电子数据存管行业的创始人,不仅是电子证据平台(平台完全由杭州互联网法院控制)的建设者,也是第一批访问者。据了解,目前,安村已经向电子证据平台传输了大量电子数据,有效解决了当事人自行收集电子数据证据存在的困难,极大地促进了法院的网上立案和网上诉讼过程,也展示了自身的技术实力和公信力。 访问第三方平台,确保电子证据的真实性 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正式规定电子数据为法定证据类型之一,从此电子数据在诉讼中获得了法律地位。随着信息化和大数据席卷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电子证据在司法证明阶段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随着电子证据平台的推出,它可以与各种电子数据源无缝接口,保证电子证据的有效收集、安全和高效提取。 该平台不仅可以与公证认证机构对接,还可以与第三方数据持有人等多个电子数据源对接(淘宝、JD.COM等电商平台、互金平台、理财平台等)。)和第三方数据服务提供商(如运营商平台、电子签名平台、存管机构平台)。 根据杭州互联网电子证据平台首页显示,目前电子证据平台已经连接了安春、cfca、e-sign、宝泉等多个第三方平台。 浙江浙联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朱觉明认为,接入第三方平台有效解决了电子证据中与“电子数据存储设备和网络环境的清洁度、数据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不可篡改性”相关的“难以证明”和“难以发现”的问题。 “由于电子证据的‘虚拟性和易篡改性’的局限性,第三方平台对电子证据平台的访问可以保证数据的清洁度。通过‘平台自动采集、系统智能比对’的技术手段,有利于法官查明案件事实,防止数据被篡改,造成虚假诉讼。” 朱觉明表示,第三方向电子证据平台传输电子数据,有利于解决当事人自行收集电子数据证据的困难,节约诉讼成本;此外,平台使用数据摘要作为电子数据记录的唯一标识,结合时间戳、数据加密算法等先进技术手段保存推送数据,有效避免了电子证据丢失和后期篡改的风险。 安村为电子证据平台输出了大量的电子数据 在电子证据平台上线的同时,杭州互联网法院也发布了《杭州互联网法院电子证据平台规范》,明确规定了电子证据平台的严格准入标准。 首先,证据平台的接入方要有持续提供存管服务的能力,并得到市场的有效验证;开展司法电子证据服务,必须通过严格的实名认证。如果认证方案不确定或有缺陷,则禁止访问;其次,用户在申请访问时,需要向杭州互联网法院提供主体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信息,由杭州互联网法院管理员审核批准;此外,证据平台的访问方必须经过国家授权的第三方电子认证机构认证,以确保网上传输信息的保密性和完整性;最后,在完成上述认证后,接入方可以通过接入标准实现与证据平台的对接。 经过各级严格审核,安村成为首家与杭州互联网法院对接的第三方平台。在过去的三个月里,安村已经向电子证据平台传输了许多电子数据。目前,用户正在保存证书,安村向电子证据平台输出的电子证据正在用于其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过程中。 电子证据作为存储在电子媒介中的一种信息,与书证、物证等传统证据有很大的不同。电子证据具有易丢失、易篡改、难以提取和保存的特点。因此,证明电子数据的真实性一直是司法实践中的一大难点。 经过10年的行业深度培养,已经在存款和认证领域获得了良好的技能和认证。双方保存原始电子数据,并将其同步到金融级数据保存云中。 在传输和存储方面,拥有最高级别的加密传输保护、公安部完整性鉴定、分布式云存储隔离、安全防护和区块链技术加持,确保数据在实时同步备份和存储过程中不被篡改,从而保证电子证据的真实性;安村还对证书中存储的电子证据进行格式化、元素化和电子化处理,使得提交电子证据更加方便。 证据上传后,会自动生成一个新的存单号,即“数据身份证”,并实时备份到电子证据平台。进入诉讼程序后,平台会自动将原始电子数据与“数据身份证”进行比对,以判断电子证据在后期是否被篡改,从而辅助验证电子证据的真实性。 朱觉明对电子证据平台的评价非常高。“它极大地解决了电子证据的数据来源、数据完整性和真实性的证明和质证困难的问题。这是法律和技术的完美结合,也是证据科学的创新。” 安村相关负责人表示,作为电子证据平台的搭建者和接入方,安村深感荣幸,觉得自己的责任重大。未来安村将一如既往地为用户诉讼提供便利,为法院认证电子证据提供技术支持,为智慧法院建设做出贡献。
标题:[商业信息]杭州互联网法院电子证据平台上线3个月存证破350万 第三方平台: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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