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6月29日消息,《每日电讯报》报道,美国佛罗里达州的托马斯·罗斯( thomas s ross )向苹果提出了100亿美元(约665亿元)的索赔。 他的理由是iphone剽窃了1992年发明的设计。
据罗斯介绍,1992年他提交了矩形且手持带屏幕设备的电子阅读设备( erd )的专利申请。 他在诉讼书中说,这是他第一次申请用这种设计和新奇的方法将媒体和通信工具结合的设备,但后来这项发明被苹果的iphone、ipod、ipad和其他产品非法采用。
罗斯的诉讼文件包括原专利的草图。 他说,苹果的仿制品基本上和他的erd技术图纸一样,苹果的设备( iphone、ipod、ipad )无论是外观还是感觉都一样。 罗斯要求在100亿美元的索赔之外,分享苹果未来收入的1.5%作为合理特许权使用费。
去年苹果的收入达到了2350亿美元。 因为罗斯的版税收入每年将达到约35亿美元。 但是,罗斯的专利从未申请成功过。 他不能支付专利申请费,所以1995年宣布放弃了这项申请。 但是他说苹果在设计iphone和之后的设备时,用了扔垃圾桶的做法。
罗斯在诉讼中说,苹果把丢垃圾桶的文化作为研发战术,而不是自己的创意。 提及乔布斯在诉讼中说的话,我们一直无耻地窃取了伟大的创意。 而且,他还说苹果对罗斯造成了重大的、不可治愈的伤害。 这既不能用钱衡量,也不能补偿。
罗斯要求佛罗里达州南区法院组成陪审团听证诉讼。
标题:“男子称iPhone抄袭自己20年前创意 索赔100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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