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介绍】2020年7月17日,为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经营行为,银监会制定了《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被视为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的《基本法》终于出台。
互联网贷款作为传统线下贷款的重要补充,可以服务于传统金融渠道难以接触到的客户,其普惠性融资特点得到认可。近年来,商业银行不同程度地尝试发展互联网贷款业务,但没有统一的监管政策,这使得商业银行在发展这项业务时非常担心。然而,自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线下展览无法开展,零接触金融服务应运而生。《办法》的定稿不仅指导了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规范发展,也为后疫情时代的金融市场带来了新的曙光。
【/h/】在互联网贷款新规的监管思路下,商业银行如何凭借自身优势和联合合作机构独立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赢得市场机遇,成为发展互联网信贷业务的首要考验。
【/h/】目前互联网贷款业务主要包括三种模式:自助、贷款援助、联合贷款。中小银行由于获取客户成本高、产品同质化严重、风险控制能力弱,更愿意采用贷款援助或联合贷款模式。而贷款援助模式下的中小银行大多只起到纯资金提供者的作用,正在慢慢丧失自身的风险控制能力和客户获取能力。《办法》的颁布,正是希望商业银行在发展互联网贷款业务时,与外部机构合作,弥补自身的不足,逐步内化核心环节的能力,明确主要职责。
【/h/】总体而言,《办法》将商业银行主要业务伙伴划分为营销客户、共筹贷款、风险共担、逾期收款、支付结算、信息科技等六个角色。这些角色分布或贯穿信贷业务的各个流程,基本上从产品设计、贷款营销、身份验证、反欺诈建设、贷前调查、贷款审批、人工审核
【/h/】《办法》规定,互联网贷款业务涉及合作机构的,授信审批、签约等核心风险控制环节由商业银行独立有效开展。这意味着商业银行除了信贷审查、合同签订等核心风险控制环节外,还可以借助金融科技公司的力量,实现更多的产品、更高效的客户、更可靠的风险控制和更全面的系统支持。
“获取客户作为来源”
【/h/】《办法》的实施,对中小商业银行开展网上贷款业务大有裨益。但对于从未开展过互联网贷款业务的中小银行来说,自身的做空能力使其需要与外部合作机构合作,共同构建业务体系。对于处于起步阶段的中小商业银行,在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时,可以优先考虑自营产品的在线升级,并可以适当开展联合贷款或业务联合运营,这将有助于增强信贷业务能力,提高金融服务效率。
【/h/】《办法》对贷款额度和期限进行了限制,并将个人信用贷款上限设定为与支付相等,这将使个人消费贷款产品同质化严重,流量竞争越来越激烈。客户是发展互联网贷款业务的能源。面对能源枯竭和产品同质化的问题,商业银行进一步拓展用户边界是一项紧迫的挑战。
先正达为商业银行提供客户运营计划,涵盖产品、渠道、客户等业务细节。比如在产品环节,通过鑫雅达智能微贷平台,可以实现产品个性化配置,有效匹配不同的业务需求和场景需求;并且可以针对不同的产品制定相应的营销策略,避免网贷产品同质化。渠道方面,除了流量获取,积极推广b2b2c模式,帮助银行接触个人和小微用户;同时,信贷城业务布局,稳步向全国蔓延,实现g2c模式。在风险控制环节,通过风险控制的预定位,选择优质客户;使用风控模型,可以准确地对用户进行分层,降低获取客户的成本。在营销过程中,针对我行记忆客户和新客户设计差异化营销方案,在网贷业务中将现有客户转移到新客户,进一步增强客户粘性。
【/h/】与此前互联网贷款业务监管要求相比,《办法》放宽了“地域限制”要求。对于跨区域业务,要求“审慎”开展,有效识别和检测此类业务的发展,同时没有比例限制。中小银行和区域银行开展网上跨区域业务,将大大拓宽当地商业银行客户的覆盖面,监管的放松起到非常重要和积极的作用。
【/h/】但是,中小银行在开展异地互联网贷款业务时,需要确保具备独立控制跨区域客户的能力,不断优化和提高风险管控能力,避免盲目追求业务拓展而忽视风险。
“基于技术”[S2/]
商业银行在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时,需要借助金融技术优化信贷流程和风险管理系统,需要构建网络贷款系统支持业务自动化和智能化发展,这也将促进金融技术公司始终坚持技术创新和迭代,更好地保证网络贷款业务的可持续性。
01风控自主是底线
【/h/】金融风险防控是《办法》全文的核心,对风险数据、风险模型管理和信息技术风险管理提出了全过程、全方位的要求,也对商业银行风险数据的使用和管理提出了具体的技术要求。与5月份的《征求意见稿》相比,《办法》明确了商业银行的监管重点已经从核心业务环节转移到核心风险控制环节,整个互联网贷款业务更加强调银行的风险控制自主权和风险控制环节监管。
【/h/】对于有风险控制和技术的大型商业银行,发展互联网贷款业务优势明显。对于全程风险控制能力不足但急需互联网贷款的中小银行,需要深化与金融科技公司的合作。
【/h/】先正达在大数据风险管控服务领域拥有成熟的出口能力,提供贷前、贷中、贷后全过程模型构建,包括准入模型、反欺诈模型、信用风险模型、评分模型等。与此同时,与先正达金融大数据研究所联合开发了机器学习和深度学习模型的应用,研究了风险控制模型、ai和算法,开发了消费金融abc记分卡、小微企业贷后违约预警、异常账户挖掘、网络舆情分类监控等情景应用产品和功能。,帮助金融机构实现对用户信用资格的量化评估。
【/h/】同时,《办法》提到,商业银行不应将上述风险模型的管理职责外包,应加强风险模型的保密管理。根据《风险模型管理办法》的具体要求,先正达协助银行制定了《战略模型管理办法》。
02科技支持是保证
【/h/】《办法》明确,商业银行应建立安全、合规、高效、可靠的互联网贷款信息系统,满足互联网贷款业务运营和风险管理的需要。并对合作组织的信息系统服务能力、可靠性和安全性以及敏感数据的安全保护能力提出了一些要求。
这其实是对金融科技公司的技术能力提出了很高的标准和要求。
互联网贷款业务具有“高并发、高敏捷性”的特点,这给商业银行的系统架构带来了新的挑战。商业银行在开展网上贷款业务时,需要进行系统建设,从传统的瀑布式开发,到由网上贷款业务带动的敏捷开发和快速迭代转型。
【/h/】鑫雅达智能小额贷款平台采用主流开放式系统架构,支持网贷业务的专职服务和二级审批,具有组件化设计、松耦合架构和引擎部署的特点。目前,鑫雅达智能小额信贷解决方案已服务于晋中银行、嘉兴银行、湖北银行、金商银行、吉林银行、上海华瑞银行、辽宁振兴银行、中邦银行、盛京银行、浙江丑洲商业银行、上海银行、江苏银行等20多家金融机构。
“人才打基础”[/s2/]
【/h/】本办法要求商业银行对互联网贷款业务发展情况进行年度评估,并于每年4月30日前向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提交上一年度的年度评估报告。年度评估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基本业务信息;(二)年度经营管理分析;(3)业务风险分析和监管指标绩效分析;(四)识别、计量、监控和控制风险的主要方法及其改进,以及信息技术风险防控措施的有效性;(5)风险模型的监控和验证;(6)合规管理和内部控制管理;(七)投诉及处理情况;(八)下一年度的业务发展计划;(九)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要求报告的其他事项。
【/h/】这就要求商业银行建立一支既懂信贷业务又懂技术研发的复合型人才队伍,以满足监管要求。同时,建设专业人才队伍也是支撑商业银行互联网金融业务不断创新发展的基础。
【/h/】新亚大在联合运营的基础上,推广“产、学、研”的方式,与新亚大金融大数据研究院、地方高校科研和师生团队、商业银行共同建立金融技术实验室,从“产、学、研”到“用”。通过实际业务演练,团队核心技术能力迅速提升,行业人才结构优化,扭转了互联网信贷业务关键技术受制于人的局面,同时加强银行人员互联网运营和大数据应用分析培训,适应银行传统网贷业务发展方向,树立信贷产品的互联网思维,为银行信贷业务“触网”提供支撑;提高相关人员在业务操作中的风险意识和合规意识,强化合规经营理念。
【/h/】联合运营不仅为商业银行提供网贷系统建设,还从客户获取、风险控制、技术、合规、人才团队等方面帮助商业银行提升信用数字化能力。商业银行得到的是一套发展互联网信贷业务的方法论和一批懂得这种方法论的人才。
这就是联合作战的价值。
【/h/】《办法》的实施,使互联网贷款业务监管趋于规范。可以预见,随着科技对金融的不断赋权,金融技术在促进商业银行数字化转型中的价值将更加显著。
标题:[商业信息]商业银行网贷新规落地 信雅达联合运营在三大关键词上下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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