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斯普特尼克新闻社&广播电台的斯普特尼克新闻报道,11月6日,滴滴发布了此次乘坐的试运行计划,声明不会为女性提供晚上8点到凌晨5点的服务。这种做法引起了女乘客的愤怒,认为滴滴有性别歧视的嫌疑。滴滴随后道歉,并表示在此期间将停止为男性乘客提供搭便车服务。但反过来,这也引起了男性乘客的愤怒,他们认为这种做法侵犯了他们的自由。有网友认为,女性抗议是“害人害己”。人造卫星通讯社&广播采访了中国女子大学法学院教授刘明辉,询问它是否可以在不涉及性别歧视和限制任何人自由的情况下确保安全。
刘明辉表示,滴滴的做法确实符合性别歧视的国际标准。她解释道:
“世界上有一个常用的公式叫做‘如果不是因为性别,就不会有这样的结果’,而滴滴事件就纳入了这个公式,也就是说‘如果不是因为是女人,那么我在这个阶段就不受限制’。基于性别对某一性别群体的限制和排斥符合《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第一条对歧视妇女的定义。”
但也有男性网友提出“限制女性夜间乘车是为了保护女性”。针对这一说法,刘明辉认为,即使从保护女性乘客安全的角度来看,也不应该采取限制乘坐的方式。这个问题有一个替代的更合理的解决方案。她介绍道:
“比如‘一键报警’包括严格审查搭便车者的资质,确保司机无犯罪记录、无暴力倾向、无性侵犯罪记录等等。此外,投诉服务到位、及时处理和及时报警应该没有问题。”
虽然滴滴最后做了调整,让人觉得反对“限制女性夜间乘车”的声音似乎更“响亮”,但在Zhongxin.com发起的投票中,“女性晚上8点后不能使用滴滴出行”在10万选民中,有4.4万人表示支持,认为这是为了女性的安全;3万人认为这种做法初衷是好的,但方式有待改进。也就是说,近70%的选民同意“禁止女性在晚上8点后搭便车”。很多微博用户看到投票结果后表示震惊,“这个投票结果才是真实的世界”。微博ceo“来来去去”说,“这个投票结果跟信息流不太一样”。
刘明辉认为,这一投票结果反映出对性别的刻板印象在公众心中根深蒂固,但忽略了女性的个体差异和愿望。
此外,刘明辉还强调:“在文化方面,我们缺乏这种尊重女性、赋予女性权力、让女性自主选择的文化土壤。”
相信经过不断的理性和公开的讨论,滴滴能够在保护女性安全和方便出行之间找到更合理的解决方案。通过这一事件,公众有机会正视和讨论性别歧视这一话题,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减少性别陈规定型观念、尊重女性个体差异的作用。
标题:[国际]滴滴顺风车引发性别歧视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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