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关总署近日宣布,决定恢复进口符合中国相关检验检疫要求的乌克兰家禽和家禽产品。

根据12月21日发布的公告,根据风险分析结果,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将恢复进口符合中国相关检验检疫要求的乌克兰家禽及其产品。

公告还宣布,《关于暂停从乌克兰进口家禽及其产品的紧急通知》(国家质检总局公告2005年第107号)同时废止。

标题:[国际]中国恢复对乌克兰禽类产品的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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