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合肥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计划(2018-2023年)审批请示》(皖发改计[2018]677号)和《合肥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计划(2018-2023年)调整请示》(皖发改计[2019]541号)收悉。经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研究协商,答复如下。

[国际]合肥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20~2025 年)

1.为落实合肥城市总体规划,完善轨道交通网络,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原则同意合肥城市轨道交通三期建设规划,建设2号线东延、3号线南延、4号线南延、6号线一期、7号线一期、8号线一期等6个项目,总里程10996公里,总投资798.08亿元。

[国际]合肥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20~2025 年)

二是在规划实施过程中,按照现代性、安全性、高效性、绿色性、经济性原则,统筹规划城市发展进程、建设条件和财力资源,有序推进项目建设。

三、深入论证项目建设方案。优化项目建设计划,合理控制项目成本,提高快线运营速度和网络服务水平。重视文物保护,路线方向和场地设置应避开文物,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的文物保护。进一步研究穿越高速铁路相关工程的施工方案,加强铁路路基和桥梁的保护,尽量减少对铁路运输的影响。

[国际]合肥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20~2025 年)

四、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和合肥西站、肥东火车站、北高铁站等主要交通枢纽建设,做好换乘设计。协调城市轨道交通、高速铁路、城际铁路等的规划建设。,深入研究车站枢纽的综合开发,做好车站与商场、社区、学校等的衔接。周边客流密度高,科学合理安排出入口,提高旅客出行的安全性和便利性,提高土地综合开发效益。

[国际]合肥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20~2025 年)

五、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划和权限审批(核准)项目,不得随意变更基本建设计划。在审批(核准)前,应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项目评估,建立公示和信息披露制度,做好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工作。项目的批准文件应抄送我委,并按要求及时提交项目建设进度。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国际]合肥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20~2025 年)

六、有效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严格按照规划审批要求实施地方财政投资,每年将其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支出计划。只有满足条件,才能开始项目建设。建立持续稳定的建设资金保障机制。项目融资方式和资金来源不得随意调整。严禁用债务资金替代金融资金,严格落实融资资金还款来源,严禁通过融资平台公司借款或违规借款。我委将会同有关方面对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国际]合肥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20~2025 年)

七、确保工程建设和运营的质量和安全。高标准做好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加强工程建设全过程管理和监督,有效防范工程建设安全风险。高度重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在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等前期工作中充分考虑运营安全和服务需求;在运营阶段,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应加强运营安全管理,做好城市轨道交通人才的培养和储备工作。

[国际]合肥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20~2025 年)

八、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应进一步加强客运服务和成本管理,提高运营效率和服务水平,增强业务和收益能力,实现轨道交通可持续运营。

九、请你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施工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并按有关规定做好项目后评价和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处置,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向我委汇报。

标题:[国际]合肥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20~202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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