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斯普特尼克新闻社和广播电台的斯普特尼克新闻报道,马来西亚法院裁定前总理纳吉布·拉扎克在与国家财富基金(100万美元)有关的案件中犯有所有七项腐败指控。
高等法院法官穆罕默德·纳兹兰·穆罕默德·纳兹兰说,检方已经证明了案件的合理性。此前,法院曾裁定纳吉布在1mdb的子公司src公司一案中犯有七项表面罪名,src公司一案于7月28日完成一审程序,并正式宣判。
纳吉布在2009年成为总理后,建立了一个名为“一个马来西亚发展公司”的国家财富基金。此前,纳吉布被指控在易马公司前子公司src国际的交易中获利4200万林吉特。2019年11月11日,马来西亚吉隆坡高等法院裁定纳吉布在src国际案中犯有三项背信罪、三项洗钱罪和一项滥用职权罪。
此外,纳吉布自2018年以来已收到40多项指控,其中大部分与“一马公司”有关。然而,包括src国际案在内,纳吉布否认了对自己的所有指控。
标题:[国际]纳吉布(Najib Razak)在(1MDB)案中7项贪腐指控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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